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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解读
司法拍卖,即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
关于“司法拍卖房”,目前多数城市的做法是遵守法律规定,不予限购。同时需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上的每一个条款,尤其是备注条款,通过这些条款,购房者可以了解是否限购及是否有房产证等最重要的是,可以知道该房产是否有签订租约,是否欠缴其他税费等
物权法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司法拍卖房屋所有权自法院裁定送达买家时转移,不受限购政策影响,产权过户协助执行单位必须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
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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